出手豪爽,全因他們會撈錢
兩位冰冰都是娛樂圈吸金能手。
拿小豬羅志祥來說,吸金約1.3億元的他砸135萬帶經(jīng)紀(jì)公司員工去馬爾代夫旅游,一點也不為 過。“教主”黃曉明更是在影視、代言、紅酒和房產(chǎn)等方面全面開花,去年的收入累計3.92億元,有人為他算了筆賬,按照一年365天,每天太陽升起的時 候,教主就有百萬元收入囊中。
兩位冰冰更是娛樂圈吸金能手,去年,范冰冰接拍21個廣告代言,每筆報酬都在7位數(shù),再加上《二次曝光》大賣,據(jù)推算她的年收入可達(dá)2億元。李冰冰18個代言,平均代言費700萬人民幣,年收入估計也達(dá)1.8億,送幾個GUCCI包,確實也是“毛毛雨,灑灑水”。
而另一位“財主”楊冪的出手闊綽也全賴她2012年的大筆進賬,9部電影、4部電視劇,還有 8個產(chǎn)品廣告,不僅成立了自己的工作室,還推出首張個人專輯,在廣告、音樂、商演上發(fā)展勢頭十分迅猛,一年下來收入超過半億。這么看來,給員工包個20萬 紅包,顯然是小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