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十三年找到孩子, 再用兩天丟失
用十三年找到孩子,
再用兩天丟失
程竹還在路上,他等待著與女兒團聚的那天;也有人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孩子,體會到的卻不僅僅是失而復得的喜悅……
提起兒子,東莞的黃席遠(化名)說心情惟有四個字可以形容:悲喜交集。
“喜”源于失而復得:兩個月前他終于見到了十三年前被鄰居拐走的兒子。這十三年他歷經艱辛:三次到鄰居的重慶老家去找,花了幾萬塊卻毫無線索。老母親不堪打擊,身體虛弱,溫馴的妻子幾乎要精神失常。傷心的家庭離開了案發(fā)的小鎮(zhèn),又添了一個女兒,按照政策還可以再生一個,黃席遠放棄了,因為還抱著找到兒子的堅定渴望。但時間越長他越絕望:街頭常有斷手斷腳的乞討兒童,兒子是不是……他不敢想下去。
黃席遠將兒子和養(yǎng)父母接回了家,有那么一瞬間,他覺得幸福滿溢,一切歸于團圓。氣氛的變化從第二天下午開始,兒子抱著要走的丁斌依大哭,丁斌依塞給兒子五百塊錢,讓他買點吃的……養(yǎng)父母走后,兒子就不說話也不吃飯,總是跟那邊打電話,心事重重。
黃席遠沒辦法,只好把孩子送到深圳的侄子家,指望侄子能跟兒子好好溝通。侄子領他出去玩,沒防備上了天橋他就開始跑,迅速消失在視野中。他知道兒子回了養(yǎng)父母家,一家人立刻開車去了晉江,在丁家,他看到兒子影子一閃就不見了——顯然,即使他跋涉幾百公里,也無法再把孩子接到身邊。
黃席遠想讓孩子回到湖北老家讀書,在那里受教育比在晉江更有競爭力。他覺得丁家收入不穩(wěn)定,他愿意承擔兒子直到大學畢業(yè)的費用,但兒子是否接受,他心里沒底。當年拐賣孩子的鄰居已經被抓獲,但黃席遠沒有索賠,他所有的心思都在如何給這個失而復得的孩子更好的環(huán)境,但也許這只給了孩子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