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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脖子讓我很不爽》

來源:嘉人網
導讀:美國最著名的女人之一、三次榮獲奧斯卡金像獎最佳原著劇本獎提名、《西雅圖不眠夜》等經典電影編劇兼導演的諾拉·艾芙隆代表作。

我的脖子讓我很不爽

我的脖子讓我很不爽。真的。

如果你看見我的脖子,大概也會不爽,只是很可能會出于禮貌而隱忍不發(fā)罷了。如果我對你說這樣的話,比如“我真受不了我的脖子”,你絕對會說些好聽的話,像是“看起來挺不錯的嘛”。你當然是在撒謊,但我原諒你。我也一直都在撒這樣的謊,當朋友說她們因眼袋、下頜松弛、皺紋或腰部贅肉而憂心忡忡,問我她們是不是該去做個去眼袋手術、拉拉皮、注射肉毒桿菌或是做個抽脂時,我差不多就得撒謊。根據我多年的經驗,“看起來挺不錯的嘛”這一句的潛臺詞其實是“我知道你什么意思,不過休想把我也拖下水跟你討論這個話題,神經病”。我們都知道,討論這個話題太危險了。如果我說:“是的,我完全明白你的意思。”那我的朋友很可能會立馬出去做個眼部整形手術,手術可能會失敗,然后你在八卦小報上讀“女子因去眼袋而致無法閉眼,結果與整容醫(yī)生對簿公堂”之類的文章時可能會看到她的芳名。接下來我就得說重點了:“一切可能都是我的錯”。我對“都是我的錯”之類的事尤其敏感,因為有一件事我永遠都不能原諒:那是在1976年,一位朋友勸我不要買曼哈頓東75街上一套漂亮的公寓(為此我后悔不迭)。

我有時會和閨蜜出去吃午餐——真對不起,我寫得太過,連自己都看不下去了。總之我的意思是女性朋友。我們可不是閨中少女,我40年前就失去了這一身份。言歸正傳,有時我們出去吃午餐,我環(huán)視餐桌,發(fā)現大家居然都不約而同地穿上了高領衫。還有一些時候,我們都系上絲巾,頗有凱瑟琳·赫本在《金色池塘》中的風情;有時甚至還會齊齊穿上中式立領上衣,看起來就像白人淑女版的《喜福會》。有幾分滑稽,亦有幾分悲哀,因為我們不是那種對年齡過敏的人——比如,我們都不會隱瞞自己的年齡,我們也不會玩兒老黃瓜刷綠漆的把戲。在我們這個年紀能保養(yǎng)成這樣已屬不易,除了我們的脖子。

哦,脖子。這世上有雞脖子、雄火雞的脖子,還有大象的脖子;有懸著肉垂的脖子以及皮松肉垮馬上就要進化成肉垂型的脖子;有干巴巴的脖子、肉嘟嘟的脖子、松垮垮的脖子、如縐布一般的脖子、頸紋橫生的脖子、皺巴巴的脖子、青筋暴起的脖子、下垂的脖子、不復緊致的脖子、膚色斑駁的脖子,還有集以上之大成的極品脖子。我的皮膚醫(yī)生說,脖子是從43歲開始走形的,就是這樣嘍。臉可以涂化妝品,眼睛下面可以涂遮瑕霜,頭發(fā)可以染,皮膚松弛可以注射膠原蛋白、肉毒桿菌以及玻尿酸。但如果不動手術的話,你只能對著該死的脖子干瞪眼。脖子是百分之百的泄密者。我們的面孔寫滿了謊言,但脖子卻寸寸真理。你得把紅杉砍了才能知道它的年齡,如果它有脖子,就沒這么麻煩了。

我比較悲劇,還沒到43歲,脖子就走樣了。我做過一次手術,在鎖骨正上方留下了一道可怕的疤痕,實在慘不忍睹。經過這次慘痛的經歷,我終于明白,并非所有的知名外科醫(yī)師都天資出眾,能把人縫得天衣無縫。如果這篇文章讓你一無所獲,親愛的讀者,那下面有一點可得千萬記住了:除非你請整形醫(yī)生站在手術室里,密切留意一切狀況,否則不要在身體的任何一個部位動刀。原因很簡單,即便你因為某種嚴重傷患或潛在的嚴重傷患而動手術;即便你真真切切地認為健康遠比外表重要;即便你在病房里醒來時激動得溢于言表,“老天,幸好不是癌癥”;即便你喜獲重生,完全看不清什么重要什么不重要;即便你發(fā)誓說一定要永永遠遠為自己存在于這個地球而歡呼不已,并一再保證絕不再因為任何事而抱怨,我保證,很快有一天(而且快得超出你的想象),你就會攬鏡自照郁悶地想:我恨這道傷疤!

好了,我們再來談談照鏡子。這是上了年紀后我注意到的另外一件事:我會竭盡所能不照鏡子。如果路過一面鏡子,我會自覺移開目光。如果不得不照,我便會瞇上雙眼,因此即使鏡中駭人的影像瞪著我,我也差不多閉上了雙眼,權當是自衛(wèi)。當光線很好的時候(我真心希望不要這樣),我常常會像我們這個年紀的許多女人照鏡子時的舉動一樣:把脖子上皺巴巴的皮膚輕輕往后一撥,然后深情款款地端詳著鏡中年輕版的自己。(順便說一句,我還有另一個偉大的發(fā)現:如果你想嘗嘗痛徹心扉是什么感覺,那不妨坐在車后座里,正好就在駕駛座后面的位置上,然后欣賞后視鏡中的自己。后視鏡到底有什么奇妙之處?我說不上來,總之,對于脖子來說,這世上沒有比它更惡毒的鏡子了。這是當代生活中最為神奇的奧妙之一,就和浴室里的冷水比廚房里的冷水更冷是一個道理。)

但是,我的脖子——言歸正傳,該講我的脖子了。我知道你會想什么:為什么不去做個整形手術呢?我告訴你為什么吧。如果你去找整形醫(yī)生并告訴他說你想整整脖子,他會毫不客氣地告訴你先得做個面部拉皮,不然整了脖子也沒用。他說的可是字字箴言??刹皇菫榱撕迥愣嗷ㄥX。事實在于,這是個牽一發(fā)而動全身的手術。如果你想做頸部緊致術,那必須也得順便把臉拾掇一下。但我不想做面部拉皮。如果我是瑪芬臉,長得圓鼓鼓、肉嘟嘟的,那我也許會咬咬牙走上手術臺——瑪芬臉可是做這種活兒的絕佳材料。但是老天啊,我就像只鳥,臉小得可憐,如果做面部拉皮,脖子肯定會像樣得多,但臉就會被拉得緊繃繃、直挺挺的。我情愿瞇縫著眼睛,端詳著鏡中慘不忍睹的臉和脖子,也不愿與鏡中那張臉繃得如鼓墊、一臉狐疑的陌生人面面相覷。

有時會看到一些關于年齡的書,不管是誰寫的,總不免要說上了年紀是件美好的事。到了這個時候,你會聰明睿智、淡定如菊,這該有多美好。更妙的是,你還能懂得生活中什么最重要。我真受不了這種滿嘴胡說八道的人。他們的腦子進水了嗎?難道他們沒有脖子嗎?他們到底有沒有受夠遮遮掩掩的穿衣風格?這世上本來有百分之九十的衣服可以買,可就是因為會暴露頸部線條而只能忍痛放棄,對此他們是不是不介意?他們真不覺得只能買勒死人的高領裝是一種悲哀嗎?這一生中有過無數痛心的遺憾,比如沒有買東75街上的那幢公寓,再比如經歷過慘痛的愛情災難,但最讓我撕心裂肺的,還是我居然沒有在年輕的時候溫情脈脈地欣賞過自己的脖子。我從沒想過要對它心存感激,亦從沒料到這個曾經被我視為理所當然的身體部位,現在竟會讓我如此懷舊感傷。

如今的我確實上了年紀,這一點毋庸置疑。我變得聰明睿智,又成熟穩(wěn)重了,而且我也真正懂得了生活中什么最重要。但你知道我覺得什么最重要嗎?我的脖子。

我恨手袋

我恨手袋,我真是恨死它了。如果你是那種見到手袋就兩眼發(fā)光的女人,那么請不要費神看這篇文章,因為它和你顯然不是一條道上的。這篇文章適用于那些痛恨手袋,對手袋一竅不通,且明白手袋反映的是疏于理家、做事毫無章法、有慢性“扔東西無能癥”、搭配起那些處理要求高難度大的配飾永遠失敗的一類女人。她們的手袋里裝滿了莫名其妙的物品,例如幾粒散落的TicTac糖、幾片孤零零的布洛芬止痛片、丟了蓋子的口紅、年代久遠的唇膏、幾根煙絲(盡管十多年都沒抽煙了)、從包裝袋里掉出來的衛(wèi)生棉條、去年十月去倫敦旅游帶回來的幾枚英國硬幣、不知道哪一年坐飛機留下的登機牌、天知道是哪家酒店的房間鑰匙、漏水的圓珠筆、完全無從考證是否用過的紙巾、一副遍布刮痕的眼鏡、一只八百年以前的茶包、幾張從支票簿上散落下來的皺巴巴且污跡斑駁的支票,以及沒采用任何包裝、看起來就像一直被用來刷銀器的牙刷。

這篇文章謹獻給那些到了七月中旬才想起自己還沒買夏款手袋或隆冬之際仍背著草編包滿街走的女人。也獻給那些認為一只手袋賣五六百美元無異于光天化日打劫的女人。在此有必要聲討一下那個叫鉑金包的頂級玩意兒,居然可以賣出一萬美元的天價,而且你連它的邊都不配摸,因為就算想買也沒排隊的資格。老天,還要排隊!就為一只手袋!花一萬美元最后還不是裝滿了那些不知道是猴年馬月的TicTac糖!

簡而言之,如果你是女人且懂得把手袋這種玩意兒與其主人畫上等號的方式絕對變態(tài),那這篇文章就是為你而寫的。那位說過“朕即國家”(L'etatc'estmoi)的路易十四要不是用不著手袋,那他也許會說“朕即手袋”(Lesac,c'estmoi)。許多年以前,我就意識到我對手袋不在行,甚至有一陣子都沒用手袋。我是自由作家,大半時間宅在家里。我不需要挎著手袋從書房走到廚房。出門的時候——通常是晚上,我常常只在衣袋里塞一管口紅、一張20美元的鈔票和一張信用卡。這是一只晚宴包能塞下的所有東西,我沒必要買晚宴包,因而省了一大筆錢。晚宴包比一般的手袋貴得多,除非你是馬克思主義者,否則很難明白是怎么回事兒。

可不幸的是,有時我出門還是得帶點除基本品之外的東西。但這個問題很好搞定,我買了一件有大口袋的大衣。這樣一來,我就把大衣變成了手袋,起碼好過隨時挎一只手袋。無論怎樣都比挎手袋好。

下面講講有了手袋的下場。最開始你用小手袋。你對自己保證一定會保持手袋的整潔。你發(fā)誓說“這次我一定改”。你只放必需品——錢包和幾樣化妝品,還有模有樣地把化妝品放入一只嶄新锃亮的化妝包(你的“超人”女友恨不得同時挎幾只手袋,她們用的就是這種化妝包)。不過,不出幾秒鐘,你的手袋便積攢了一大堆生命的殘骸?;瘖y品不知怎的從锃亮的化妝包里掉了出來(好吧,你忘了拉上拉鏈),硬幣又從錢包里滑了出來(好吧,你忘了扣上零錢袋),信用卡又鬼使神差地墜入了手袋底部的深淵(好吧,買了防曬霜之后,你忘了把信用卡放回錢包,而且你在高速公路上以時速70英里的速度行駛時搽了防曬霜,結果忘了蓋蓋子,現在防曬霜把手袋的內襯都弄臟了)。更要命的是,手袋中有相當一部分空間被所謂的“技術奇跡”給占據了,順便談談這種“技術奇跡”吧,它掌管著你的地址簿和日程表——這個也不一定,有時沒電了一切都玩兒完。此外,還有半瓶水和吃飛機餐時省下的一些零食(萬一哪天餓得頭昏眼花,突然想吃一塊嚼起來如塑料一般的奶酪蛋糕時,它就派得上用場了)。也許你還能把球鞋塞進手袋,是的,我向上帝保證,這種事你干得出來!不知不覺之中,你的手袋就差不多有20斤重了,你背著這么重的手袋四處奔走,搞不好還有可能患上滑囊炎,甚至還得開刀。你的一切都在手袋里,光憑手袋就可以把哥薩克人打得抱頭鼠竄??蓡栴}在于,你打開手袋卻什么也找不到。它只是一個塞滿了東西的大黑洞,你得花幾個小時四處摸索。也許手電筒派得上用場,不過一旦把它放入深似海的手袋,就免不了“從此手電筒是路人”的結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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